每年的农历327日,为十殿阎罗第七殿泰山王的圣诞千秋。

 

泰山王,又称太山王,是中国民间传说中的冥神,十殿阎罗第七殿主宰,泰山王佛教中被视为药师如来,乃是决定罪人生处之冥官。其原型源自上古泰山神信仰,原型源自古代“泰山治鬼”的观念(东岳大帝/泰山府君),汉魏间已经盛行,汉代死者魂归泰山的说法在社会上已经非常普及 。因此泰山在汉代被视为地府主神,唐宋帝王加封为“天齐仁圣帝”,道教尊为五岳之首。佛教传入后,泰山神被纳入“十殿阎罗”体系,成为第七殿阎君。

 

对于泰山王的名字,有说是董和,也有传说名字为董极,

 

民间传说中,泰山王的前世是董和,字幼宰,南郡枝江人。祖籍巴郡江州,也就是如今的重庆。东汉末年,董和率领家族西迁。后来,他先后被益州牧刘璋任命为牛鞞、江原县长及成都县令。蜀地物产丰富,当时风气盛行奢侈,经商之家,穿戴如同王侯,饮食玉液琼浆,到婚娶丧葬时,几乎倾尽家财来铺张办理。

董和以自身的行为节俭来为众人做出表率,粗衣素食,处处以符合礼制为行为准则,当地奢侈风气于是大为改变,大家都对其心存存畏惧而不敢冒犯。县里的一些豪强因害怕董和的严厉,于是鼓动刘璋调任董和为巴东属国都尉。但没想到成都县中的官吏百姓扶老携幼挽留董和的有几千人,刘璋只好让董和留任两年,再转升为益州郡太守,他在太守任上仍与过去一样清约节俭。

 

他与周围少数民族打交道时,总是以诚心相待,故此深受南方少数民族的信任和爱戴。公元214年,刘备平定益州后,征召董和为掌军中郎将,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共同主持管理左将军、大司马府的事务,他们出谋划策,共事欢洽交情深厚。自从董和居官食禄以来,对外治理安抚边疆少数民族,在内参与军国大事,二十多年,临终时家中竟然没有一石粮食的私财。

 

也正因为如此,在民间传说和神话中,董和成了泰山王,死后主持十大冥王第七殿。

 

七殿泰山王司掌的热恼大地狱位于海之底。西北沃燋石下,又叫“热恼闷过地狱”,在佛教中被称为炎热地狱,周围广五百由旬,并另设十六小地狱:

 

  一、搥恤自吞小地狱

  二、冽胸小地狱

  三、笛腿火逼坑小地狱

  四、枒权抗发小地狱

  五、犬咬胫骨小地狱

  六、燠痛哭狗墩小地狱

  七、则顶开额小地狱

  八、顶石蹲身小地狱

  九、端鸨上下啄咬小地狱

  十、务皮猪拖小地狱

  十一、弔甲足小地狱

  十二、拔舌穿腮小地狱

  十三、抽肠小地狱

  十四、骡踏猫嚼小地狱

  十五、烙手指小地狱

  十六、油釜滚烹小地狱

 

凡在阳间犯有盗墓、赌博诈财、鱼肉乡里、逼良为娼、制造或贩卖伪药,挑拔离间使人痛苦、污辱杏坛等之亡魂,均解至七殿阎王处审判。其中的刑罚有:以铜炭坑煮烤罪人,较之“血池地狱”所受之刑更为严重。分别是:炭坑、沸屎、烧林、剑树、刀道、刺棘、鹹河、铜柱等八种刑罚地狱,七殿阎罗王将视所犯之罪孽轻重,判定该受何种地狱之刑。

 

民间又相传七殿阎王司掌“浸血池地狱”、“枉死城地狱”、“木榤地狱”,凡有汙亵灶神与公妈、不孝翁姑、虐待前妻子女、不贞之尼姑、拐诱妇女为娼者,皆浸入血池受刑,至于哽死、吊死等自杀者,则监禁于枉死城,而盗墓或冒犯死者行为的人,一律受钉木榤之刑,刑期满后解送第八殿阎罗王审判。

 

农历三月二十七日茹素忏悔可免本殿刑罚,民间同时存在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圣诞祭祀习俗。明清时期东岳庙遍及全国,其信仰与阎罗王体系合流,被视为阴司最高主宰。